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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13天,案子结了

发布时间:2024-04-30 18:17:33 来源:中国报道

“徐局长,被执行人刘某是我们村里人,我已经打过电话给他,利害关系也和他说清楚了,他明天就去执行局把这个案子处理好。”4月29日下午,淮阴区刘老庄镇刘皮村书记刘亚洲给淮阴法院执行局局长徐明成打来电话,成功促成了一起劳务费执行案件的和解结案。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13天时间。

刘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被王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某自2024年3月起,每月支付王某劳务费1000元,直至款项付清为止。然而,3月份过去后,王某始终未收到刘某支付的劳务费,4月16日,王某来到淮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是淮阴区法院打造的“政法协同、滤案清执”机制移送的首批执行案件之一。4月25日,刘老庄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洪鑫霆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移交给刘皮村书记刘亚洲,发挥村书记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法院了解被执行人刘某的基本情况、下落信息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协助法院做好执行过程中的通知当事人、矛盾化解和督促履行等工作。

经刘书记和被执行人刘某沟通,刘某表示希望继续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先支付3月份的1000元劳务费,而远在安徽的王某因对刘某的诚信表示怀疑,不同意接受和解。针对这一情况,徐局长再次与王某电话沟通,告知其案件的执行情况,王某提出,若被执行人能先行支付2000元,则同意和解。

徐局长将申请人的要求转达给刘书记后,请刘书记再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让刘某先付2000元,以便达成执行和解。经过刘亚洲书记耐心细致的劝解,4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来到淮阴法院执行局,缴纳了2000元执行款,并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为了省却王某从安徽赶来淮阴的路途奔波,徐局长通过网络让王某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

该案是淮阴区法院执行法官与政法委员、网格员联动成功执行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淮阴法院创新打造“滤案清执”工作机制,在党委领导、政法联动、法官能动引领下,积极发挥政法委员、网格员和执行员的作用,在执行程序中建立政法委员和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通过“政法协同、三员联动”的“过滤式”执行模式,促进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高效执行,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淮阴法院 张晶晶)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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