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推进健康淮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第二十二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计划安排,4月26日,淮安市卫生监督所举办新修订的《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宣贯培训班,各县区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相关卫生监督员以及市管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近60人参加了宣贯会。
宣贯会上,许崇军副所长对《条例》宣贯工作提出要求,参会者要提高政治站位,领悟《条例》修订的深层次思想,通过本次培训,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规范诊治服务,完善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抓好学习宣传,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要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再培训,确保知法、懂法、守法,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新修订的《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徐士军)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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