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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中院调研指导泰兴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28 09:30:43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4月25日上午,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金严,民四庭庭长吴宏文一行到泰兴法院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

会前,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泰兴法院和河失镇政府联合打造的“融合法庭”,并学习河失镇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的经验做法。

座谈会上,泰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素美汇报了各基层法庭的建设情况。各法庭负责人结合自身情况汇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创建思路、重点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深入交流。

吴宏文要求各人民法庭大力弘扬“三个不相信”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站位,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做好法庭案件审理工作,助力基层社会的治理,同时结合法庭实际对标对表,打造有自身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

冯金严强调,各基层法庭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站位再提升,目标再明确,责任再强化,工作再创新,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创建方案,按照最高院统一部署,遵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指引,以8大类39项评价为指标,明确创建任务清单,全面规范完成规定动作,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工作;二要建设品牌,结合法庭的工作实际,充分挖掘法庭文化建设底蕴,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审判文化、法治文化、地域文化等有机结合,带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影响力;三要重视思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立足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的生活需求。(丁晓楚)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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