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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法院召开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4-28 09:27:58 来源:中国报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靖江法院组织召开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靖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炳涛,审委会专职委员黄颖宏,立案庭及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及部分干警、驻法院4名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上,立案庭庭长赵国芹介绍了近三年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靖江法院知识产权管辖范围、诉前调解原则、工作纪律、注意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中强化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内容,介绍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工作。

知识产权庭庭长陶永华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阐述了当前审判实务及调解现状,就知识产权纠纷小额诉讼的适用、当事人常见的诉辩主张、证据的审查、合法来源抗辩、维权金额是否符合类案裁判标准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实务讲解,提出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当事人举证,完善无争议事实固定、送达地址确认书,实现诉前调解和诉中程序有效衔接。

参会调解员分享了各自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的经验做法,并就调解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难点等进行交流。

参会调解员表示,通过交流学习,对知产案件法律适用难点、纠纷化解重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今后将准确把握自身工作定位,持续提升知产纠纷诉前化解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黄颖宏指出,靖江法院将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协同发力,实现“审调融合”新模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高效率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

刘炳涛强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一环。靖江法院要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专业优势,强化法官诉前调解指导职能,畅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助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卢嘉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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