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金融领域诉源治理,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洪泽法院借助金融融合法庭开展金融纠纷化解工作,自4月16日金融融合法庭成立以来共化解金融纠纷案件20余件,出具“诉前调书”文书10余份。同时,为畅通金融不良债务纠纷分流化解渠道,避免诉讼执行程序空转,洪泽法院开展预查废工作,并于4月24日向辖区某银行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
针对金融机构不良债务经过诉讼、执行程序周期时间长,债务回收效果不佳的情况,洪泽法院探索建立预查废工作制度。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据申请出具《预查废证明》,作为金融机构不良核销的依据,既高效核销金融机构的不良债务,也避免进入诉讼执行程序后程序空转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继续以金融融合法庭为平台,持续深化与辖区金融机构的联络,不断完善预查废工作机制,努力为辖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洪泽法院 胡柯兰 石如玉)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