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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头电子烟,你可真“刑”

发布时间:2024-04-09 17:35:14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电子烟日益得到烟民的追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迎合部分群体追求“更刺激”的感觉,竟偷偷给电子烟“加料”,近期,泰兴法院刑庭审结一起涉依托咪酯电子烟毒品案。

2023年10月,被告人王某在靖江市某小区内的路边,以每支8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3次向男子A出售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7个,得款人民币620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刘某为方便被告人鞠某、男子A和其朋友吸食电子烟,还提供了自己在泰兴的租住处。归案后,被告王某、刘某、鞠某三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一万六千元不等的刑罚。

法官提醒:

毒品猛如虎,尤其是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近几年来泛滥的“上头”的电子烟,多数是添加了依托咪酯的“毒烟”,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活性,是一种短效麻醉剂,滥用依托咪酯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意志的行为,长期大剂量使用甚至会引起死亡。自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已规定依托咪酯原料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切勿因一时的好奇心沾染毒品,更不能被利益蒙蔽双眼而贩毒、帮助他人藏毒或自己藏毒、收转毒赃、容留他人吸毒等,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泰兴法院 许婷)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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