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朱连花法官收到了两封感谢信和两面锦旗,情真意切的字里行间里,不禁让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一封跨越千里的感谢信
“来信感谢贵院的朱连花法官,不把我们原、被告当外地人另眼相看,而是寻找矛盾根源,依法耐心做我们双方工作,不顾中午吃饭和休息工作到近一点才做通双方工作。”
张某系河南来启务工人员,吴某系黑龙江人,在启东市某镇承包责任田种植大葱。2023年5月,张某和吴某签订大葱种植合同,约定由张某组织二十多人帮其种植大葱。张某组织人员完成种植大葱工作后,吴某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工资25000元一直未付。张某几次报警索要劳务工资均无果,故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朱连花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得知诉前调解阶段一直无法联系上吴某。考虑到吴某系外地人员,若不积极应诉,张某等农民工的权益难以保障,为了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朱连花首先联系了吴某承包的责任田所在村委会,通过村委会找到该责任田的承包农户,再通过农户联系到了吴某。吴某称其已回老家,不愿意出庭应诉。朱连花法官详细询问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原因,郑重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说服吴某通过支云庭审积极应诉,之后迅速组织庭前调解。朱连花法官耐心劝说其换位思考,积极给付劳动报酬。经过反复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吴某态度发生转变,当场通过微信付清劳务费,张某也自愿撤回起诉。
近十年恩怨终化解
“法官朱连花一次又一次通过电话和当面协调,下班时间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让我们近十年的恩恩怨怨矛盾终于化解。”
张某与彭某系同村邻居,2010年开始,张某常年在外省打工,家中责任田一直由他人种植,2016年左右,彭某在建房时将自己种植油菜的责任田用围墙圈起来,张某回家认为彭某围起来的土地中占用了其0.14亩土地,要求彭某将围墙拆除。彭某则认为,该0.14亩土地系自家承包地。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此事,未果。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彭某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承办法官朱连花见张某与彭某各执其词,情绪对立,意识到矛盾不易化解。为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朱连花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涉案土地的布局,并通过走访村委了解情况后,确定双方矛盾焦点。考虑到案涉土地状况已维持十余年之久,在此情况下进行恢复原状、归还土地存在很大难度。朱连花法官决定采取新的沟通思路和方法来开展工作,其一边面对面向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安抚情绪,一边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同时,其会同村上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明理释法,最终共同商议出一个变通的调解方案,即由彭某适当支付土地流转费,维持土地现状。张某考虑到此事协商多年未果,如今法官会同当地村委来解决多年难题,便同意该调解方案,并撤回对彭某的起诉。彭某也当即履行完毕。
朱连花法官的变通调解,化解了张某与彭某十余年恩怨,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维系了双方邻里关系,该案圆满解决。
一份感谢,一面锦旗,一份责任。启东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能动履职贯穿到审判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理案件,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胡丹)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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