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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暖心化解赡养纠纷——高港法院零距离普法护航晚年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5:4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当今社会,父母因为种种原因离婚,造成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单方抚养,那么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一方,年迈后能否要求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呢?

01案情回顾

戴某早年与妻子离婚,约定分别抚养一对未成年儿女。时光荏苒,转眼过去四十多年,戴某也到了古稀之年,逐步开始失能失智,经常流浪街头。因为始终联系不上儿子,女儿又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时庄村村委会依法作为临时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戴某的子女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

02巡回调解

近日,高港法院少家庭联合区检察院前往大泗镇时庄村就此纠纷开展巡回审理。庭审中,戴女情绪激动,认为父母离婚后,父亲就再没管过自己,现在哥哥下落不明,自己身体也不好,无法照顾父亲。承办法官蒋霞宏从法、理、情等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和疏导,将孝道这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巧妙融入了《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解释中。最终,在法官、检察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戴女同意担任戴某的监护人,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意愿,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多年的纠纷终得以和平解决。

03普法宣讲

为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巡回法庭结束后,少家庭法官助理李沁霖结合典型案例,就赡养案件中常见的误区——出嫁女、继子女应否养老,老年人居住权应如何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普法宣讲,引导大家为人父母应做好表率,树立孝老爱亲的好家风,到年老时才能好好享受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04工作部署

为赋能法治宣传、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多年来我院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就地普法工作机制,实现个案就地开庭,多元联合调解,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真正将能动司法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整合解纷资源,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执法办案与诉源治理工作并重,努力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功能和延伸服务功能,依托青警倾力平台,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发挥巡回法庭解纷优势,扩大普法影响力,全力描绘司法为民新景。(李沁霖)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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