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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航务管理处召开2024年第一期公职律师业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3-14 10:12:03 来源:中国报道

“公职律师要根据自身特点,找准‘公职’定位,要和自身业务深度捆绑融合,发挥强点,在细分领域里面能够做到独当一面,成为服务苏北运河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处长任强在苏北航务管理处2024年第一期公职律师业务研讨会上说道。

3月12日,任强和全处5名公职律师及处法律顾问共聚一堂,就公职律师业务提升进行了专题研讨,并开展了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业务知识交流。

就全处公职律师工作,任强指出:

要抓好公职律师队伍管理。根据厅及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把全处的公职律师和法律专长人员拧成一股绳,既要发挥好个人专长,又要提高公职律师队伍整体即战力,做到聚合力、出成绩。

要发挥好公职律师队伍作用。结合处工作业务范围,立足行政决策、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制度制定、普法宣传、纠纷处理五个方面,发挥好公职律师参谋和助手作用。

要做好激励提升。增强公职律师的存在感和荣誉感,提供学习培训、业务交流平台和机会。

处公职律师队伍设立背景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举措。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提出了“2017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工作目标。2018 年12 月,为规范两公律师的管理,司法部出台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两部规范性文件。2020年1月处印发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处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全处现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持证人员13名,其中公职律师5名。2020年1月,处印发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23年3月,处印发了《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核办法(试行)》。2023年3月处属各航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服务团队。2023年4月,宿迁航务中心法律服务站作为全省首个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揭牌启用。之后扬州、宿迁、淮安相继设立了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公职律师作用发挥平台不断拓宽。

下一步,苏北航务管理处将发挥法治“智囊团”作用,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定期业务研讨机制,加强公职律师培训考核,持续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评估制度。(作者:吕立武)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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