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金融及破产审判庭庭长吴翔一行来到兴化法院调研指导破产审判工作。兴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惠彬,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花兴柏,民二庭庭长朱隽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朱隽汇报了当前破产审判工作综合概况、2024年破产审判工作要点和工作展望以及破产审判工作中所面临的难点、堵点。
吴翔通报了泰州及兴化在2023年全省“办理破产”营商环境考核中的得分情况,围绕考核指标,全面分析了兴化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优势及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
陈卫兵对兴化法院2023年破产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通过调研对兴化法院破产审判基本情况、长期案件清理、府院联动工作态势、预重整制度实施等有了详细的了解,并就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全面理解考核指标体系,深化落实执破融合机制,确保应破尽破,提前规划,扎实提高结案率,确保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零。
二是提升破产审判案件精品意识,强化能动司法理念,精准识别有价值的破产企业,综合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制度为企业纾困解难,总结工作经验,强化成果转换,打造兴化法院特色破产审判品牌。
三是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法院要进一步细化管理人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管理人定期沟通工作,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形成破产工作共同认识,合力推进破产工作进展。
四是培养破产审判工作专业队伍,突出专业化建设,选拔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员额法院和法官助理组成破产审判团队,不断充实破产审判团队力量,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延续性。(张艺)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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