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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判后答疑促进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22-08-15 17:04:0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王雪莲 朱亦君)8月12日,原告某国有资产公司与被告某连锁公司在法院判决上诉期间内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按法院的判决内容执行,这是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通过判后答疑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据悉,因被告未能及时支付托管费和管理费,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费用并腾空房屋、返还托管资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实为房屋租赁合同。本案涉及到因疫情因素减免租金的政策性问题,被告已申请减免2021年的房租但未获批准,导致延迟支付租金。原告作为国有房屋出租人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执行政府关于疫情期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积极为企业纾困。最终法院认定酌情减免被告租金40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剩余租金、驳回原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等其他诉讼请求。

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多次找相关部门了解泰州市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在查找到一手资料后,将相关文件交给当事人双方,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要求国有资产公司能认真理解、准确贯彻落实,让市委、市政府纾困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红利惠及所有企业,进一步营造泰州良好的营商环境。

判决后,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积极进行判后答疑,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争取当事人服判息诉。

承办人联系被告某连锁公司,指出租金减免是一方面,但拖欠的租金也要想方设法及时给付,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形象,在确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争得原告某国有资产公司的理解,杜绝零和游戏,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的理想状态。

为了表明自己的合作诚意,被告某连锁公司向法院案款账户汇入了40万元租金,并表示尽快筹款交付剩余租金。

日前,高新区法院已将到账的案款及时发放给了原告某国有资产公司。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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