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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两案合并共调解 因案施策纠纷清

发布时间:2022-08-15 17:01:4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张秀菊)近日,洪泽法院民二庭通过多次沟通,将两件互为原被告的案件合并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彻底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2019年12月,某科技公司作为甲方、某通讯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营业厅经营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某通讯公司向某科技公司缴纳保证金50000元,并在营业厅布置了货柜、展架等经营设施。受疫情影响,营业厅未能按照双方所约定方式经营。2020年8月份,双方协商变更合作方式,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某通讯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洪泽法院,要求解除《营业厅经营协议书》,并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还保证金50000元、返还货柜展架等经营设施。该合同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某科技公司便以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诉至另一法院,要求某通讯公司支付房屋租金、代办业务酬金及其代付的员工工资、电费等费用,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50000元后,还应支付12万余元。另一法院经审查后将案件移送至洪泽法院。

因双方矛盾较大、证据繁琐复杂,两件案件的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两例案件系同一事实引起,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刘林厚围绕合同解除、损失承担等争议焦点,组织双方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法官结合双方合作实际、利益关联和庭审情况释法说理,言明利害,逐步将争议缩减到最小范围,最终双方达成将两件案件合并调解,两案件均得到了圆满解决。

两例案件不仅涉及公司经营,更关涉职工权益,与民生息息相关。洪泽法院从防止损失扩大、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出发,提出了公平公正、可操作的化解方案,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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