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执行,一头关系着经济发展,一头关系着百姓冷暖。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近日,盱眙法院执行法官赵冰促成一起涉案标的额5400余万元的终本案件达成和解,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危,申请执行人专程从南京赶至盱眙法院赠送锦旗,以表感谢。
某装备有限公司与盱眙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风力发电公司赔偿原告装备公司各项费用共计54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风力发电公司却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装备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赵冰发现被执行企业债权关系复杂,另一债权人以债权转股权的形式成为该公司唯一控股股东。因此,虽然被执行企业有日常盈利,但优先偿还了股东手中的债权,无法清偿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公司迅速进入破产程序,以便清偿债务;另一边是尚有发展前景的本土企业,这场标的额巨大的执行“困局”该如何破解?
赵冰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双方公司之间多次协商斡旋。他向被执行企业股东晓以利害,如果不先将公司盈利用于清偿装备公司的债务,那么该公司必然进入破产程序无法正常经营,股东也不能再利用股权获取分红,这显然是一局死棋。同时,他也向申请执行人阐明了破产程序的复杂之处,即便法院宣告被执行公司破产,债权也很难迅速得到清偿。
在赵冰的推动下,双方企业逐渐减少争议,取得共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盱眙法院将继续坚持把善意文明执行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在执行办案中,多措并举、刚柔并济,灵活运用执行举措有效化解企业运营危机,以最大努力创造共赢局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盱眙法院 周佳芸)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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