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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搬进大湖边,以案普法护生态

发布时间:2024-02-04 11:11: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为切实守护洪泽湖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法护“大湖”境美,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泗洪县龙集镇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从“坐堂办案”到“送法上门”,让人民群众感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此次巡回审判还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2023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罗某、王某波等14名被告人在明知洪泽湖水域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驾驶大马力快艇,采用下丝网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捕获花鲢鱼、白鲢鱼等水产品共计56.2余吨,非法获利共计18万余元。被告人刘某明知上述捕捞的渔获物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共计收购52.7余吨,从中获利1万余元。

庭审中,针对多名被告人的非法捕捞行为,检察机关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总计375754元。法庭当庭对15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庭审开始前,法官们还为现场旁听的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结合实际案例,通过有针对性地讲解,以朴素易懂的语言向渔民讲述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详细地向他们解释了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和禁用方式“四禁”,并且重点宣传了“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10年禁捕”等一系列政策背景。2024年洪泽湖禁渔期自2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于今日起,洪泽湖区域内禁渔时间已经开始,盱眙法院将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

一场巡回,一次普法,一份坚守。此次巡回审判,不仅将法庭“搬”进村居里,更是将法律“种”在村民心里,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盱眙法院将不断创新拓展司法服务群众工作模式,持续加大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力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洪泽法院 刘畅 笪凯)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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