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提升案件法制审核质量。
一是成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构。在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负责法制审核具体工作的基础上,成立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负责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负责会议召集、记录整理等工作。
二是明确法制审核内容。审核内容重点包括行政执法决定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备等。
三是细化案件审理流程。送审案件由大队政策法规科法制员进行初核并经法规科室负责人审批后,由政策法规科提出法制审核初审意见,提交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后做出审查决定。
四是夯实案件办理责任。明确案件承办中队、法规部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各方职责,承办中队对送审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负责,法规部门对法制审核初审意见负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对最终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自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力的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树立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蔡述亮)
责任编辑:石勇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