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海门法院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分别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联合调解等机制,实现诉、调、裁一体化运作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建立了科学、完备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多元化解+诉前调解+速裁”办案模式。2023年该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4060件,调解成功925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65.85%,平均用时15天,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1058万元,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达到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效果。
多方合力解民忧
诉讼服务中心全体入驻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现代化联动治理平台将各类案件委托至医患、农村土地承包、房地产和物业、价格、房屋征收、建设用地、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校园、婚姻家庭、环保、退役军人、消费等十四个专业调处工作站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进行委托调解。
去年底,海门法院成功调处某物业公司诉7名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过该7个调解案件发挥的示范效应,促使该小区的其他业主主动缴清了物业费,成功化解其余100多件潜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去年全年海门法院累计推动25个小区的2304起物业纠纷止于诉前,物业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96%;进入诉讼程序的物业纠纷案件仅有49件,物业纠纷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诉源治理成效凸显。
网上联动效率高
高某经营一家砂石经营部,因杨某未能支付货款,向海门法院起诉,立案人员通过综治中心大联动平台将案件分配至被告所在的乡镇调解员名下进行委托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接收到该案电子材料,即迅速联系被告。经过调解,被告同意支付货款,双方通过线上调解签署调解协议、申请法院确认。驻综治中心速裁团队接到当事人确认申请后,当即进行司法确认,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高某的纠纷通过综治中心发挥力量集聚、协同作战优势,一天内得到了快速有效化解。
构建和谐好环境
去年6月,海门法院成功调处张某某等4名原告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某汽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张某某等4名原告发现自己购买的某品牌车辆并无官方宣传中理应存在的功能,认为品牌方面及经销商仍故意隐瞒商品缺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多次网络维权、集体维权未果后,将某汽车销售公司、某汽车公司诉至海门法院,要求两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立案庭登记后对案情进行研判,由立案庭诉调中心牵头,协同区政法委建立的十四个专业行业调处工作站中的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平台进行联合调解,并邀请技术人员对“恢复完整正常的操作系统”的诉请在操作上可实现性进行技术答疑,既解了消费者的心结,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实质化解。通过该4件案件的“示范调解”,引导两公司积极主动与海门涉事消费者协商处理。8月24日,两公司已自行与购买相同车型的其他100余名消费者达成和解,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海门法院 王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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