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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有“纳”,海门法院司法建议所涉危险建筑已消险解危

发布时间:2024-01-05 16:14:2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收到海门区住建局司法建议复函,复函中明确所涉危险建筑已完成拆除施工、隐患已消除。

海门法院在审理一起返还原物、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发现,争议所涉房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经评定建筑安全性等级为Dsu级,属于危险建筑了。鉴于仍有人员居住,存在安全隐患,海门法院即向区住建局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及时排险、积极解危。

该司法建议得到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督促并指导属地街道办事处及时落实,邀请南通市一级安全评价专家对房屋进行现场指导,采取拆除底层以上建筑、保留底层建筑的方式进行解危。目前,已经完成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中,隐患已消除。

下一步,海门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切实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推动社会治理“大文章”。 (周海云)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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