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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时节,海安李堡法庭妥善化解土地纠纷获肯定

发布时间:2022-11-02 16:22:0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顾晏)“刘庭长,本年度的土地流转费用,我已经汇入王兵账户,我们也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谢谢你妥善处理了我们的事情!”近日,李堡镇承包大户储红打来电话向李堡法庭刘晶晶庭长表示感谢。

王兵与江海系同村村民。1997年土地二轮承包时,由于江海身在外地,未能分得土地。江海返乡后无地耕种,向村委会反映。恰巧王兵因妻子体弱多病,无力承担耕种任务,也无能力支付农田税收,亦询问村委会能否收回部分承包地。经过村委会协调,将包含王兵的1.18亩土地交给江海耕种并由其负责缴纳相关费用,但整个流程并未签订任何书面流转协议,也未进行备案登记。

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大户承包种植已成为农村土地耕种的常态,江海也将案涉土地流转给当地大户储红获取收益。2018年土地重新确权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原始档案将案涉1.18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到王兵名下。此后,王兵多次要求江海返还案涉承包土地,但江海认为自己已实际享有土地权益二十余年,理应继续享有。而作为实际耕种者的储红也被牵扯到这起矛盾中。因三方协商未果,王兵一纸诉状将江海以及储红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承办法官刘晶晶认为,王兵是案涉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人,江海虽然实际耕种并享受权益二十余年,但并未通过要式行为取得土地的实际承包经营权,王兵有权随时要求返还。然而在现场勘查中,刘晶晶发现,案涉土地虽然面积不大,地理位置却位于储红承包的大片农田中间,如若直接判令返还给王兵,将导致后续整片农田区域无法实行统一的作业生产。

正值秋收时节,案件耽搁不得。基于上述考虑,刘晶晶找到王兵,从粮食安全生产以及发挥土地最大效能角度为王兵进行分析,希望其从大局和个人长远利益出发,选择更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劝说储红,放下此前的不快,继续耕种案涉土地。最终在刘晶晶的主持下,王兵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自己所有,仍然将土地流转给储红。储红也表示,同意与案涉土地的真正权利人续签流转合同。

在本案判决书中,刘晶晶向各方进一步阐释了农村土地的重要性,从有利于土地利用的角度,维持案涉土地现状,并建议新的权利义务主体另行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全方位护航土地耕种。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日前,根据流转合同约定,2022年下半年应支付的流转费用已届履行期限,遂出现了前文这一幕。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本案的处理中,李堡法庭跳出“就事论事”的局限思维,巧妙化解耕地纠纷,保障了土地利用的最大化,避免了土地资源浪费。“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大创新,但随着该制度的不断推进和完善,越来越多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涉土地纠纷逐渐显现,李堡法庭将继续以“保障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振兴”为主线,妥善化解土地纠纷,确保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文中当事人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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