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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

发布时间:2022-08-15 13:24:54 来源:南京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依照《南京市孤儿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结合南京市低保上浮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南京市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再提升,超过4000名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此次保障范围。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发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及各区未保中心在前期困境儿童精准排查与保障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主动发现”机制走向深处、走向实处,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截至今年6月底,南京市有孤儿70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70名,重病重残儿童2409名,总计4079名,这些都是纳入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

此次,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70元,调整为27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200元,调整为2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发放,即每人每月2300元。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0%发放,即每人每月1150元。

除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升,南京市大力探索“普惠型”儿童福利发展路径。今年为1527名困境儿童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1066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意外伤害类商业保险,提高困境儿童家庭风险抵御能力。

针对暑期高温天气多、汛期不确定因素增加,南京市各区还加大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走访力度,遇特殊天气要密切关注其安全和生活状况,主动给予救助关爱。(记者 马道军)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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