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陆渝宁)12月26日下午,启东法院第十二法庭正在进行一场特别的“拒执”类案集中宣判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旁听席坐着的都是该院的被执行人。
案例一
随着法槌的敲响,第一个被告人邢某某被法警带上法庭。2021年11月17日,被告人邢某某与自诉人曹某的劳务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邢某某于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曹某等人劳务工资款。后邢某某迟迟未履行,曹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2022年7月至12月期间,邢某某的交易账户流水达数十万元,却始终未用于支付工资。综合考虑被告人邢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邢某某判处拘役二个月。
案例二
自诉人李某某与被告人龚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法院,经调解,约定龚某某于2022年1月30日前还清李某某借款,否则须另行支付违约金。
到期后,龚某某仅还款2000元。2022年3月,李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龚某某的交易账户在近四个月内有多笔大额资金转出。后审理期间,龚某某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并取得自诉人的谅解。综合考虑被告人龚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履行还款义务并取得自诉人谅解等情节,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龚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庭宣判结束后,启东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福亮对在场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法治教育。
“任何抱有侥幸心理试图规避或者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只有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兑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
庄严肃穆的法庭里,目睹受审,聆听法官的教育告诫,各位被执行人近距离感受到了“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执行到执“刑”,虽一字之差,但其行为的性质天差地别。
再次告诫每一位失信被执行人
耍赖拒执风险大
失信人生处处限
合力执行莫侥幸
主动履行是出路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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