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靖江法院园区法庭调解工作室里,总能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她的脸上常挂着笑容、交谈起来轻言细语……她就是驻靖江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朱梁萍。
朱梁萍,女,1975年1月出生。2021年7月,她怀着对调解事业的热情,通过选拔成为了一名人民调解员。自开展调解工作以来,她从零开始,不断学习,认真积累,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00余件,成为了群众心中爱岗敬业的“解忧人”,多次获得当事人赠与锦旗、感谢信等,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作出了积极贡献。
春风化雨,以“听”促“调”
一些当事人遇到纠纷总是选择回避、抗拒解决问题。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朱梁萍一早就和双方当事人约好了调解时间、地点,可到了点左等右等,始终不见被告出现,原告等得不耐烦打算离去,朱梁萍一边安抚住原告方的情绪,一边立即联系被告,结果被告却说不来了,经询问原因,竟然只答复“太远了,没车,来不了”,这让朱梁萍意识到对方心理上打了退堂鼓,想选择逃避不解决问题,在此情况下,朱梁萍还是不想放弃,一方面向对方晓之以理,劝导对方,另一方面和气地打趣道:“你打车过来,我来付打车费”,经过一番劝慰,当事人最终答应马上来调解。后来这件事还成了庭里的笑谈,朱梁萍笑着说:“做调解免不了会经常碰壁,被拒绝是常态,做调解员得习惯。调解中讲很多大道理远没有听对方说、替对方着想效果来得好,几句俏皮话也能让当事人放松心情,说不定有意外之喜。”
两年来,朱梁萍以倾听换取当事人的信任,适时进行开导、教育和感化,做到将心比心、以情动人,双方当事人常常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调解,在她的努力下,160余件纠纷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顺利达成和解。
厘清思路,化“堵”为“疏”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应当要详细了解事实情况,抓住矛盾焦点,找准问题突破口,既能防止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中,又能以自身熟知案情的调解态度让当事人更加信服。朱梁萍在调解中一直坚持对事实和证据的把握,朱梁萍常说:“抓住了事实和证据,就抓住了调解的主心骨。”
在一起郑某和某电气公司纠缠了三年之久的纠纷中,起初双方当事人因积怨较深导致调解意愿不强,朱梁萍第一时间翻阅双方之前的关联案件卷宗,迅速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脉络,在此基础上尝试与当事人聊案情、解症结,双方当事人终于被她的认真劲头折服,在她的引导下自愿调解,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最终让这场旧怨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通过这次调解见识到人民调解员朱梁萍的“磨劲”,向其赠送锦旗,给予了“人民调解为百姓,化解纠纷促稳定”的高度评价!
刚柔相济,以“法”护“情”
“和稀泥”式的调解治标不治本,人民调解只有法字当头、情理并举,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调处的结果才经得起检验。朱梁萍通过这几年的调解经历,深刻地认识到:在一些案件中,在当事人强词夺理、甚至采取过激行为时,调解员应当“支棱起来”,敢于碰硬,准确告知法律规定是什么、诉讼风险是什么、法律后果是什么,采取过激言行只能逞一时之快,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她回忆之前处理的一起陈某诉刘某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时,刘某饲养的狗在小区内见陈某骑车遂上前追赶、攀咬,导致陈某骑车摔倒受伤,调解过程中,刘某认为自己毫无过错,陈某摔倒完全是因为其本人未尽到注意义务,而且大声嚷嚷着“日常生活中不牵狗绳的比比皆是”等无理说辞。朱梁萍没有因刘某态度强硬就放弃,她拿出民法典,向其阐述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法律条款,并义正辞严地告知生活中问题的存在并不代表不用承担责任。在法律面前,刘某冷静下来,意识到加强宠物管理的重要性,经调解,该起纠纷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刘某向陈某支付了相应的赔偿。(靖江法院 姚璐)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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