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通过完善选任机制、健全参审机制、规范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由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050件,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12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扩宽选任方式 优化人员配置
“一直以来,高港法院坚持陪审员来源广泛性原则,坚持高素质导向、高标准要求,拓宽选任面,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从不同行业、不同单位选任人民陪审员。”高港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殷华介绍道。11月,恰逢又一批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高港法院又开启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多措并举的选任方法,吸纳了一大批通民意、知民情、接地气的人民群众加入到陪审员队伍中来。人民陪审员的性别比例、职业分布进一步优化,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日趋合理,队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显著增强,更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的沟通协调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健全参审机制 激发工作热情
“在坚持随机分配的原则下,合理依据陪审员的专业特点,参与‘对口’类型案件审理。”高港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陆乔立介绍。在审理民间纠纷时,注重在社区工作者、“民间五员”中抽取陪审员,发挥他们了解民情、民风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注重在教师、青少年工作者中抽取陪审员,借助他们做好未成年人庭审教育及挽救工作;在审理妇女维权案件时,注重从妇联工作者或者女性陪审员中抽取陪审员,推进了陪审员与法官形成优势互补。2021年12月,高港法院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业绩考核、待遇保障,有效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
优化培训交流 提高业务素质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人民陪审员培训方式,常态化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任职培训,创建人民陪审员工作群,不定期推送陪审工作相关知识,为人民陪审员征订《司法文件选》《审判业务资料》等法律专业期刊,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开展自主学习。由院领导和资深法官进行授课,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组织“讲述人民陪审 弘扬司法民主”主题巡讲活动,向群众发放《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单,邀请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前往挂靠社区,结合参审经验分享心得体会,从司法民主角度激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认同,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履职。(居隽秀)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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