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近日,高港法院民事审判庭协助全国文明村白马镇陈家村修订完善了“三字经”村规民约。
高港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陈家村土地流转可能存在法律风险。针对上述问题,民庭法官与陈家村村委会予以充分的会商交流,提出将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土地流转等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的建议,得到村委会及村民代表的高度认可。
周树平庭长向到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乡贤”、村民代表就新增的部分村规民约修订的由来进行了介绍,并逐一对条文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充分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就新增内容进行了表决,修订后的陈家村村规民约在村民代表的掌声中一致通过,并在陈家村文化长廊予以了公示。
高港区第五届人大代表、白马镇陈家村党总支书记陈林介绍,陈家村临近新建高铁南站,下一步将匠心打磨、精细化雕琢村庄的每个角落将陈家村打造成泰州高铁新城的后花园,积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民宿等产业,并邀请高港法院参与制定陈家村生态农业、民宿等行业发展的“村规民约”。周庭长表示,村规民约体现了村民自治的民主化,是健全和创新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民庭将持续协助辖区内更多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促进增强基层群众的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厚植法治之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杭君)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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