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俊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大代表口岸街道蔡滩社区党委书记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我深知基层矛盾纠纷千头万绪、复杂敏感,一些小矛盾处理不及时、不恰当,甚至会引发群体性的大事件,所以,做好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十分必要。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总能在社区、在网格、在大街小巷看到高港法院干警的身影。高港法院主动前移工作关口,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与泰州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政法委、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枫’景这边独好”——诉源治理“全链条”、矛盾化解“一站式”活动的实施意见》,许多矛盾纠纷成功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从高港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我感受到他们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不懈努力。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有三点:
一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港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生权益保障的需求,对辖区内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第一时间开启权益保障绿色通道,以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为依托,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带到调处现场,以快速、高效的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二是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港法院重视新业态、新行业发展需求,关注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引导国有企业制定行业规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学会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会”;定期向党委、政府报送《诉请通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基层治理部门及时预警社会风险,为高新(高港)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提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积极创新能动司法。高港法院持续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指导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交流;通过“现‘申’说法”宣传平台,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以“小案件”阐释“大道理”,用法治传递正能量,将法治理念浸润到每个群众心中。
建议高港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调”再向前延伸,让“解”更深入民心,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触。(刘 俊)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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