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寒冬岁末,海门法院暖“薪”有“真经”

发布时间:2023-12-20 16:15:3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海门法院执行局王卫国法官收到了一面由28名工人送来的锦旗,感谢王法官在执行他们与海门某公司劳务工资纠纷案件中的辛勤付出。一起看似“简单”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最终如何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公司从一开始的“理直气壮”逃避执行,到后来的“想方设法”积极履行,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执行法官如何步步“破局”?而某公司又是如何层层“破防”?

【困局】“金蝉脱壳”,公司摇身一变成“空壳”

杨某等28人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经仲裁调解,某公司应付工人工资合计约31万元。但某公司并未如约履行义务,工人们无奈向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人王卫国对某公司进行了财产调查,但账户内仅剩1000元,公司早已是人去楼空。工人代表无助道:“这老板实在太狡猾了!公司资产肯定都被转移了。”

“一定要查出个水落石出,把工人们的工资追回来!”王卫国暗暗下定了决心。

【破局】“顺藤摸瓜”,坚持不懈真相浮出水面

根据工人代表反映的情况,王卫国仔细查阅了某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发现仲裁调解后一个月内,某公司的唯一股东变更为第二家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执行董事周某也发生了变更。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王法官敏锐察觉到事情背后的蹊跷。

顺着这个线索,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原来李某、周某不仅是某公司的管理层,还是第二家公司的全资股东。某公司成立时,第二家公司虽缴付了认缴出资1千万元,但钱款打入某公司账户后不久就被转出至李某、周某名下的第二家公司。仲裁调解后,李某、周某将名下新公司所持有的某公司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第三家公司。

笼罩在这起案件上的迷雾渐渐散开,法院依法裁定追加第二家公司、第三家公司为被执行人。

【转机】“重拳出击”,实现工资权益快速到位

收到法院的追加裁定后,第二家公司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讨薪维权路上似乎又多了些变数和等待。

为更快保障工人工资到位,维护好社会民生,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调取某公司账户明细发现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该公司累计有数百万元资金入账,而公司这段时期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依然为李某、周某。

鉴于某公司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账户内有巨额资金入账,且数额远超案涉债务,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海门法院依法对某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李某、周某分别处以5万元和2万元的罚款,严厉告知其恶意转让股权、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在法律的强力震慑下,被执行人真诚悔过,将28位工人的工资一次性全部结清并缴纳了罚款。

法官说法: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股东无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企图通过转移资产、变更负责人的方式逃避履行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最终只会换来法律的严惩!变更法定代表人、转让股权、转移财产等行为一旦被认定逃避或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金蝉脱壳、转移资产都是卑劣伎俩,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长久之道。(张宇)

责任编辑:石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