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孙晓明将庭审活动搬到金湖县法院宝应湖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方式办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金湖县复连村22名农户以风力发电项目占用其承包地为由,要求村委会、建设公司等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50余万元。因农户未提交证据证明侵权事实,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农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承办法官孙晓明受理案件后,秉持“实质解纷、事了案结”理念,决定将开庭地点搬到事发地,搬到群众“家门口”。
“双方冷静,我们到现场看一看、量一量,把四址确定好。现在休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情绪越发激烈。孙晓明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果断宣布休庭。休庭后,他组织双方前往争议地点开展现场勘验。此时,雨势渐大,通往现场的道路一片泥泞,孙晓明不畏严寒、不怕辛苦,坚持徒步前行。到了目的地,他蹲下身子一遍遍核实土地边界,向在场农户详细了解周边土地流转情况。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现场勘验,双方当事人对争议地块四址均予以确认。
结束勘验,尽管已是满身泥浆,但孙晓明决定趁热打铁,继续进行案件审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亲临现场、冒雨勘验表示感谢,并充分表达调解愿意。此时,夜幕已至。(金湖法院 张海霞 程伟)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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