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淮阴法院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模式、健全参审方式、规范管理制度等,以“四新”激发陪审员内生动力,不断推动人民陪审工作机制推陈出新,助力陪审员由“陪而不审”向“深度参审”转变。
一是创新培训新模式。每年组织陪审员参与审判业务技能培训,采取“讲、观、学”结合的培训方式,邀请院内外审执专家能手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内容涵盖庭审实务、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等,同时借助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二是打通参审新渠道。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该院特色品牌打造,充分发挥陪审员的群众优势,邀请参与涉少家事的调处工作,先后有10名人民陪审员被任命为院“少年家事调解员”,为该院“青少年维权岗”“亲情修复中心”等特色品牌创建贡献力量。
三是拓展监督新途径。创新将人民陪审工作与特约监督工作相结合,部分人民陪审员受邀担任特约监督员,主动将特约监督工作引入法院审判业务中心工作当中,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实践搭建了新平台,进一步促进审判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四是明确履职新规范。结合最高院司法作风和人民陪审相关工作要求,该院督察部门专题编发《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注意事项》,向全院150余名陪审员发放,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工作,强化陪审员责任意识、履职意识和纪律意识。(王玉飞)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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