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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法院电子封条?训诫、罚款!

发布时间:2023-11-17 10:33:3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泰兴法院在查封时积极启用电子封条。如果有人故意破坏法院的电子封条,会有什么后果呢?近日,泰兴法院处理了一起人为故意破坏电子封条的事件。

“嘟嘟嘟,泰兴法院张贴在某小区的电子封条出现异常,目前已脱离监管!”2023年11月14日晚,泰兴法院执行局朱红建法官的手机上收到警报,显示张贴在某小区的电子封条被人为操作导致脱离监管。通过电子封条出现异常时抓拍的照片,执行局迅速锁定破坏电子封条的案外人黄某。黄某表示自己开设的公司位于涉案房屋内,他认为张贴封条有损公司形象,便私自拆除了电子封条。

泰兴法院依法将黄某传唤到庭,进行训诫。“怪我自己不懂法,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案外人黄某主动承认错误,悔改态度良好,泰兴法院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法官提醒:

电子封条虽然是电子产品,但与传统封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相对于传统封条存在易损毁、震慑力不足等问题,电子封条具有牢固耐用、24小时监控、自动报警等优点,同时也能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更有效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行为系妨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民和法人都要认真遵守法律规定,切勿擅自损坏法院的电子封条。(泰兴法院 黄佳)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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