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法院执行局在泰州市拘留所、姜堰公安部门及村委会协助下,集合各方力量,经过多轮协商,成功化解了一起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彰显了联动执行的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洪某与曹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曹某应赔付医药费近40万元,执行中,一直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10月23日,洪某的亲属向本院执行指挥中心报警称发现被执行人,当地派出所已出警控制。执行指挥中心立即派出驻局法警夏国兴带队前往处理,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了解到,洪某因该事故处于植物人状态,其亲属情绪激动,将洪某滞留在派出所,案件协商未果,我局决定对被执行人曹某司法拘留。考虑到本案系涉民生案件,为促进案结事了,在曹某拘留期间,执行人员主动与泰州市拘留所驻所调解员沟通,做曹某的思想工作。11月7日,在驻所调解员主持下,执行局、村干部及双方亲友全部到场,经过艰难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亲友代为给付了25万元,本案成功化解。(夏国兴)
责任编辑:赵芹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