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焉识)一大早,某制衣厂的30多名工人涌进了泰兴市黄桥镇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
“我们将近一年没有拿到工资了,我们需要法律的帮助。”满头的汗水、焦躁的情绪,充斥着整个接待大厅。
正在中心值班的泰兴法院黄桥法庭法官助理鞠杨波立即和工作人员一起,安排工人们在会议室坐了下来,打开空调、倒上温水,安抚大家的情绪。
经过初步了解,鞠杨波得知,这家制衣厂已经停工一年多,老板准备转行从事其他行业,并着手开始变卖生产设备。然而工人们还有近一年的工资没有发放,几次上门讨要,都无果而终。
没有丝毫耽搁,法官助理迅速联系了该制衣厂的老板张某,要求其立即到场协调纠纷。
“今天太热了,等过几天凉快下来,我一定想办法把工资发下去。我也难啊……”面对屡见不鲜的“拖”字法,鞠杨波不为所动,当即向其列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判例,严肃强调了拖欠工人工资的严重性。经过释法,张某也意识到自己的“欠薪”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表示愿意想办法解决工资问题,同时也列举了自己目前经营中的各种困难。
在工人们期盼、焦急的眼神中,法官助理迅速拟出初步和解方案,并与中心工作人员、特邀人民调解员统一思想后,开始分头做劳资双方的工作。
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考虑到制衣厂的实际经营困难,工人们接受了分期支付工资的方案;制衣厂在签订协议后,第一时间将首期工资款支付到位。
拿到了工资,大家都很开心:“我们事前打听过,像我们这种讨薪的,如果走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真没想到,在这里一个上午就把事情给落实了,你们中心办事效率真高!”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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