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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约”出村居环境新面貌

发布时间:2023-11-07 15:33: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功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近日,姜堰法院顾高人民法庭协助顾高镇野庄村制定了村居环境村规民约。

顾高法庭在下乡调查案件过程中发现,野庄村部分村民的环保意识不强,房前屋后有随意堆放垃圾的情况,流经村庄的河流中也漂浮着一些垃圾,水质情况较差。针对上述问题,顾高法庭与野庄村村委会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就村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的建议,得到村委会的高度认可。之后法庭通过走访野庄村村民、询问部分代表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了目前存在的其他问题以及村民对村居环境的期望,以此为基础制定了野庄村村居环境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经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在野庄村宣传栏中进行了公示。

顾高法庭庭长宣桂根表示,村规民约反映了村民的意愿和要求,体现了村治运作的民主化,是健全和创新党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通过采用引导式、激励式、规劝式等柔性治理方式,可有效解决群众身边“法律管不着、道德管不住”的一系列实际问题,并增强基层群众的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

下一步,顾高法庭将协助辖区内更多村居制定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逐渐成为基层民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为准则,为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基层治理持续注入法治力量。(陈曦)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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