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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志峰访谈——打造法治国土建设品牌,提速度收效能

发布时间:2023-11-07 11:06:58 来源:中国报道

夯实基础,普法创新,推进法制国土建设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新课题。山东省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近日介绍了他们的目标与创新做法。2021年以来,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打造“鸢飞鱼跃·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品牌示范引领,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双基”法治建设,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制度引领,提升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措施

该局制定并出台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并将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作为防范化解行政执法风险的重要手段措施。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施三项制度的方式方法、流程步骤和推进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

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始终把法治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并重,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注重组织领导。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完善和落实普法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法治工作室,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注重法律学习。从2021年至今先后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矿产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注重学用结合。日常工作中,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的现行政策规定,结合机关干部作风整顿,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增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情怀和服务意识,提升政治素质和理论基础,提高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能力。

打造普法基地,努力营造遵纪守法社会氛围

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先加大力度,创新建立普法基地。山东昌邑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潍坊市局和昌邑局合力打造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展示全市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该基地位于昌邑市饮马镇博陆山生态旅游风景区,基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靠已批复的“山东省昌邑市山阳地区博陆山废弃矿坑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改善了风景区内的地质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基地分为导引区和主题区。“导引区”包括基地介绍、主题、法治思想和“鸢飞鱼跃 法润自然”品牌介绍4个部分;“主题区”包括耕地保护、矿产资源、林草资源保护、测绘地理信息、确权登记、执法管理6个篇章。法治教育基地的建设,把普法理念和属地文化有机结合,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增强了群众认同感、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理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

灵活部署,多形式接地气进行无缝宣传。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及“12.4”宪法日为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国土大屏、微信、网站、报刊、横幅、专栏、街头宣传等形式进行动态巡查、集中宣传,将《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单页、折页及新的《土地管理法》等发放到群众手中,累计发放2000余份,全面提高了市民依法用地、依法办矿的意识和群众防灾意识及自救互救、临灾避让能力,切实提升了企业和群众珍惜资源、保护资源的自觉性,形成了全社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浓厚社会氛围。经过我们不断地探索与实践,在全市689个行政村依托村书记建立了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将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

建章立制,科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据自然资源部颁布的五项禁令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该局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批准时限、收费标准及工作纪律等予以公开,对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在局微信和电子屏上进行公布,做到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三公开”。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融入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了公正透明、优质高效。通过不断增加公示载体,从政府文件到办公场所、从传统媒体到网络传媒,拓展了公开公示渠道。严格按照职责编制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报市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示,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二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建设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将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和各基层所限时办理,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是建立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该局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建立健全了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协调机制、自然资源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制度,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把全市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开发整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列入自然资源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主动性,健全了违法案件查办制度。

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合法有序

近年来,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受利益驱动,监管、治理的难度比较大。针对现状,该局在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量化细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案件查处、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深入开展了拆违控违专项行动,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批而未供违法占地企业完善了用地手续,确保对事对人处理落实到位,有效消除了土地违法状态,形成了自然资源合法有序开发利用的良好局面。

10月27日上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调研组一行在政策法规处处长张伟的带领下,到昌邑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博陆山参观调研。潍坊市执法监察支队二级调研员刘兴忠、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孙建美、昌邑市副市长孙国伟、昌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峰等陪同调研。(昌闻 潍资讯)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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