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高力)“非常感谢你们一直以劝勉、宽容的态度对待我,我也不会说什么话,拿到的6万,我已全捐给淮安市爱心传递公益社。”这段简单朴素的话语来自一位当事人写给法官的感谢信。
10月20日,徐某带着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字数不多却字字真情的感谢信,满怀感激的交到淮阴法院南陈集法庭孙亚峰庭长手里,以感谢孙庭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他的耐心与宽容。
原告徐某与被告彭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被告,被告全额支付房款后与原告办理委托公证,约定委托被告办理房屋出售事宜,且原被告双方之间并未办理过户手续。后原告发现被告以委托人的身份,代替原告与案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成交价高于被告支付的房款。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差价款。
拿到卷宗后,孙庭长仔细研究案情,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是中介经纪人,双方当事人就此纠纷多次报警处理,原告还在抖音等平台发布多条含过激言论的视频。孙法官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时,原告情绪激动并扬言对被告实施人身伤害等报复行为。调解未果后,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不得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的禁止性规定,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扣除税费、房屋装修等合理费用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6万元,并随判决书附《不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被告收到法律文书后主动联系法官要求履行义务,双方已于国庆假期后来到法庭办理了案款兑现。
小锦旗、大爱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令法官没有想到的是,徐某将收到的6万元案款全部捐献给了淮安市爱心传递公益社,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据了解,徐某是淮安市志愿者协会成员,一直从事公益事业,此案了结后,其表示将继续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改变自己,做一个对社会有用、有帮助的人”。一面锦旗,是对法官工作的肯定。当事人将在法院感受到的公平正义化作爱心,将温情传递给更多人,也坚定了淮阴法院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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