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法庭里的“枫”景线

发布时间:2023-11-03 10:05:3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调解案件792件,调解成功645件,调解成功率81.44%,平均调解耗时7天。这是淮安清江浦区法院清河新区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孙倪明今年1-10月的“成绩单”。

2022年6月,因打造“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网格员”诉前调解团队需要,孙倪明被法院聘为派驻法庭人民调解员。他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在诉前调解中大显身手,逐步走上办案多、流程快、程序简、群众满意的调解快车道,成为法庭里别样的“枫”景线。

线下+线上,指尖轻点提效率

“太感谢您了,法院的效率真是高!我急了这么多天没结果的事,这上午10点刚提交的调解申请,下午3点多就顺利处理好了。”原告陈某在电话里对调解员孙倪明连声道谢。

陈某初拿驾照,希望能以低价买一辆旧车上路练手,于是找到某汽车贸易公司,表明“价格低点,能开就行”,双方商量好以8000元价格交付一辆二手车。后陈某在给车辆上牌时,检测中心人员发现该车缺少三元催化器,以缺失重要零部件、未达尾气排放标准为由不予上牌。陈某主动与某汽车贸易公司沟通要求换车退车,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经立案工作人员指引,家在泗阳的陈某选择在网上微解纷平台提交调处申请。上午十点多,孙倪明受理该案后,分别致电原、被告了解案情。他双向施策,一边向原告释明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义务,一边向被告释明交付时的检查义务。孙倪明梳理出原、被告的争议焦点与调解堵点,结合实际,向双方建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总计300元的二手车零部件市场价及安装的人工费用,原告自行在泗阳寻找修车厂加装三元催化器,以满足上牌需要。下午三点多,孙倪明组织双方通过线上调解平台再次沟通,最终达成满意的调解方案。

“我刚关闭视频调解画面,被告就发信息说已经向原告转账支付300元。”几乎同时,孙倪明接到了陈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请进来+走出去,主动服务显温情

受疫情与双减政策影响,某教培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培训,也难以负担房租水电等维护开销,于是宣告破产。石某家孩子在该机构尚有1965元课程未上,石某便在多次协商退款无果后到法院起诉。

孙倪明了解案情后首先联系被告教培公司实际经营人,得知该公司等待退费的学员较多,且自身为已申请破产的小微企业,实在没有即时偿清剩余课程款的履行能力,但是其愿意偿还款项,希望原告能够给缓冲时间。

孙倪明立刻把原告请到法庭,说明被告情况,并了解其调解意愿,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履行,并先行签署调解协议。然而,当他拿着方案找被告签字时,对方却总说最近没空、家中有人住院的答复。

为不耽误原告权益的实现,孙倪明与被告说:“你可以不来法庭,但如果有真心履行的意愿,我可以拿着调解协议去找你。”被告表示家中确有困难,如果调解员能上门,一定配合签字。于是孙倪明便在午休期间前往医院找到正在陪护家人住院的被告,表达了慰问并引导其顺利签署调解协议。

快介入+慢引导,巧解心结有智慧

王女士在一家小吃店就餐离店时,发现当天穿的褐色裙子下摆处有一滴明显褪色,认为是店家在消毒凳子时滴落的84消毒液所致。王女士找到店家,拿出网购该裙子的记录,要求全额赔付125元。店家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只同意赔付一半金额。双方激烈争执并当场报警,未能当场调解成功后,王女士到法院起诉。

孙倪明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诉求及态度。“我们还在吃饭,怎么能拿84消毒呢!”“那裙子上就一个小点褪色了,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双方都憋着一肚子委屈。

孙倪明耐心劝说,认为案值不大,不必要激化矛盾,希望都能让一步。可原、被告都认为虽然钱不多,但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过错,坚持“不争萝卜争口气”,不愿再沟通调解,希望法院直接判决,表示愿意依据判决结果执行。

“要解一口气,也不是非要通过诉讼嘛,我索性先让他们缓一缓。”孙倪明认为,调解不能仅仅追求速度,有些事情要“慢慢磨”,让当事人心里的憋屈释放出来。这起案件标的金额虽小、事实争议不大,他决定再多做些工作,尽量不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于是,孙倪明顺着双方的思路,释明鉴定费用的产生与分担。双方一听到有可能还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店家当场赔付100元,这起生活小纠纷妥善化解。

“小案不能小办,小事不能小看。”孙倪明在法庭里的方寸天地以真心促调解、用法治护和谐。他表示,作为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团队的一员,就是要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把诉前调解的功夫下足,让老百姓用零成本解决烦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王淑臣 李梦莲)

责任编辑:赵芹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