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一大早,一辆载着启东法院民二庭法官和书记员的警车便驶向了启东市中医院的方向,这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原来,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被“搬”进了启东市中医院住院部的病房里。
2023年8月,从事装修工作的顾先生起诉至启东法院,称自己从2020年5月起,承揽了启东市启明星中央大广场的一套住房的装修工作,装修的主家为沙女士。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装修结束后,顾先生迟迟未收到装修款,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沙女士支付493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收到该案后,民二庭员额法官高粱健立即着手查阅卷宗,调查了解案情。在诉讼材料送达过程中,却发现被告沙女士因患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无法到法院来开庭。为尽早化解双方矛盾,高粱健来到沙女士的病房,详细了解了沙女士身体状况及医院的情况,询问其是否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诉讼。
“这个事情我最清楚,我全款向陆某购买了案涉房屋,但交付的房屋我不满意,本来要退房的,但是陆某拿不出我的购房款,我也不想钱房两失,就和陆某协商。陆某同意由他来出钱装修这套房子,怎么装修由我决定。所以,我就和装修工人确认了装修的细节。但这笔钱确实不应该由我支付啊!况且,房子还登记在陆某名下呢,原告应该找他要钱。我想要亲自参加庭审,和原告一五一十地说清楚。”沙女士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坐起来,仍旧选择坚持自己参加庭审。
经过双方同意后,高粱健决定就地办案,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庭审中,沙女士在病床上参加了案件的审理过程,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庭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医院,本是治病救人的场所,一场庭审,也能瞬间化身为庄严的审判场所。近年来,在支云网络庭审持续发展的同时,启东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把巡回法庭搬到学校、医院、当事人家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院人文关怀,以“和风细雨”取代“疾风骤雨”,保障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启东法院 江明霞)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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