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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夕阳红” 洪泽法院“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3-10-17 16:13:4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庭关系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不仅关系到千万小家的幸福安康,更对国家发展稳定大局有深远意义。近日,洪泽法院法官深入涉老案件审理,主动化解一起耄耋老人赡养纠纷案件。

据悉,金奶奶生育两儿两女,79岁的她即将进入耄耋之年,自配偶去世后,一直跟随大女儿生活。但今年年初,金奶奶两个儿子将老人送往养老院居住,费用为每月1000元,由两子平摊费用,但是大儿子支付两个月的生活费之后,不再按期支付。无奈之下,老人将四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费。

本案立案后,洪泽法院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分别与四个儿女进行“背靠背”沟通,充分运用传统道德观念对被告进行教育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法律规定,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引导被告要铭记母亲的养育之恩,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告知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同时,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法官前往金奶奶所居住的养老院,主动约请养老院的工作人员以及同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进行深入了解情况,知晓案件的症结所在。

少时父育子,老来子养父。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新时代良好家风的体现。近年来,洪泽法院不断提高“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意识,尤其在涉老纠纷案件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秉持人文关怀原则,主动作为,通过上门调解、就地办案,来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保障最美夕阳红,促进家庭老少和顺,传承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洪泽法院 黄丛梅、程雯)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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