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出版社官方微信公众号专版推荐了淮阴法院滕威、刘龙两名法官合著的书籍《要素式审判法:庭审方式与裁判文书的创新(第二版)》,引发热烈反响。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其中,推行“要素式审判法”对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要素式审判法:庭审方式与裁判文书的创新》作为面向“要素式审判法”实务应用的指导用书,自2016年首版以来,受到业内读者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时隔七年,鉴于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立法、司法上的诸多新要求,以及审判经验的长期积累和总结,《要素式审判法:庭审方式与裁判文书的创新(第二版)》在众多读者的期待中终于出版。修订中,作者不仅对全书体系进行了科学调整,而且在内容上进行了切实的更新与完善,以便中基层法院干警在应用过程中学习参照,使这一成果能够得以推广。
作者简介:
滕威:江苏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原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淮阴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兼职教师、江苏财经学院客座教授等。多年来从事审判、调研工作,成果显著。主要研究成果包括:独著《合伙法理论研究》、主编《金融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主编《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参编《民事再审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商事法律运用》《婚姻家庭纠纷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取证方略》等专业书籍10余部;曾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金陵法律评论》《判解研究》《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等刊物上发表文章200余篇,并有3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刘龙: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法学会会员,淮安市淮阴区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执行法学会理事、淮安市法学会审判理事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参编《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曾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行政执法与审判》《中国破产法论坛》《法韵》等省级纸质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多次参加省经济法学年会、诉讼法学年会、商法年会、破产法年会等,并有多篇论文获奖。(淮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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