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船上港边,解纠纷于诉前;田间地头,促和谐于村老;邻里长短,劝知足而心安。这是我在拙作《人民法院赋》中写下的句子,每一句都有鲜活的出处。我在海门二十年,走遍海门的每个乡镇,熟悉海门的两种方言,在海门法院的每个法庭都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在壮阔的沧海桑田之间,有一个集天然港口与美丽乡村于一身的派出法庭--包场法庭。作为法庭庭长,我奔走于港口与田间,将法庭搬进群众中间,开展巡回审判和调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司法服务,为此,辖区群众都亲切地称呼我是家门口的“乡土法官”。
船上港边,解纠纷于诉前
“孔庭长,我们是海门港新区调解委员会,渔业村一船员猝死在船舱,死者家属情绪不稳定,搞不好要和船东闹起来,您能来给我们调解一下吗?”
2023年2月初,一通解纷热线电话打破了春日的平静。
“如果是休息时间猝死的话,有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你们先安抚好家属情绪,我马上赶到。”
原来,一艘渔船在东灶港外海作业时,船员们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在准备拉起渔网时,发现在轮休的船员老张未起床,便前往船舱召唤,发现其已停止呼吸。
我接到电话后,放下手头的工作,第一时间赶往渔业村。看到死者家属在一旁痛哭,家里的项梁柱就这样倒下,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同身受。家属情绪激动、不懂法律,但对法官还是有着信任感。我一边和家属解释着本案与一般工伤的区别,一边向船东尽量争取对家属的补偿,经过我耐心释法明理,家属情绪很快就稳定了下来。接着,就和解方案又是一上午的多轮磋商。最后基于人道主义和公平原则的考虑,由船东给予死者家属适当补偿,维护了家属的合法权益,将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海门港新区作为海门最大的渔业海港,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鱼货交易、追索劳动报酬、船员受伤等纠纷。作为港与乡之间的“解纷前哨”,我与包场法庭的全体同事不断将“船上解纷、港口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中。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法律宣讲、以案释法的方式进渔村、上渔船,让“小案件”发挥“大效应”。发生纠纷,做到“群众有需要,法庭保证到”,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源,“功成不必在法庭,功成一定有法官”。
田间地头,促和谐于村老
“老大,我这就把青菜拔掉,把地还给你,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咱们好好相处。”
“老二,以前我也有不对的地方,你多担待,都是兄弟,今后要和和气气。”
2023年2月,在悦来镇镇兴村田间地头,两兄弟激动地紧紧握住双手,互表歉意,言归于好。
亲兄弟为何在田间化干戈为玉帛,故事还得从一块菜地说起。
两兄弟比邻而居,宅前有一块0.34亩耕地,该耕地老二已使用多年且种植青菜。老大认为该耕地是自己的,常年被老二占用种青菜。为此,兄弟两人发生多次争吵,老大告到法庭,要求老二归还该耕地。
我分到该案认真阅卷后,为兄弟阋墙而惋惜,心中暗道,不能仅处理承包地权属纠纷,更要借机修复兄弟亲情。于是,开庭当天,我将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实地调查争议土地情况。在乡贤村老的帮助下,我耐心劝解引导两兄弟不要只顾土地利益,更要顾念同胞亲情。两人想起年少时光,相助相伴,而今为些小利益引发纷争,都有愧意。最终,经过一上午的调解,两兄弟终于作出让步,法庭干警一同帮助弟弟将青菜清除,双方顺利地完成土地交接。
“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和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庭和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在处理家庭纠纷中,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就案办案,只解决自己的法律问题,不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引发更重的社会问题。我十分重视亲情的弥合,尽力解劝,消除隔阂。每当看见夫妻破镜重圆,家人冰释前嫌,我也由衷地为他们祝福,更深感法官的价值不仅在适用法律,更需要在法律精神和框架下为民解忧。
邻里长短,劝知足而心安
2023年5月,午间的太阳炽热难当,法庭干警正因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来到港新区模范村的小巷里,实地测量土地四至,虽汗流浃背,但仍坚持不懈。
老李和老王是邻居,两家人因不到1分的土地争议交恶逾十年之久,对于承包土地权益归属各执己见,一分一毫也不肯让步。
“争议土地四至并不清晰,历史档案数据相互矛盾,案件有调解的必要,也有调解的可能。”我决定调解试试。
经过一下午的实地勘查走访,我发现本案的症结不在土地归属上,而是在双方之间因过路、卫生、排水等一些邻里纠纷上。只有打开双方的心结,才能修复邻里关系。
“你们是几十年的邻居,今后还要做邻居几十年,低头不见抬头见,往后生活心里也不是个滋味。”
“如果继续打官司的话,你们都要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多年的邻里之情也会被完全丢掉,这样做到底划不划算?”
“你家就是想修一条小路通到马路上,而你家呢,就想把垃圾桶搁远点,味儿没那么重。大家商量一下具体的安排,不好吗?”
最后,我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邻里矛盾纠纷的化解,老李和老王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场地维持现状,就通行、垃圾桶安放作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安排,十年纠纷一朝解决。
“远亲不如近邻”,比邻而居,与人方便,善莫大焉。优质的人居环境既体现在外在的安全、美观和便利,也在于内在的人际关系和谐。我在处理农村邻里纠纷中,注重公平衡量物权、相邻关系与社会公共利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向引导作用,身体力行营造良好的文明乡风,在乡村振兴的大棋局中落好包场法庭的小小一子。
“脚下沾满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在法庭的十多年里,扎根基层司法审判第一线,我始终觉得法官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脚下沾着泥土、心中怀着群众,“乡土法官”的称呼或许是最好的印证。仍以《人民法院赋》中句子作为结语。
“中国之法官,来源于人民; 中国之法律,确立于人民; 中国之法院,根植于人民; 中国之法治,服务于人民。”
我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人民在哪里,我就应该在哪里。(孔大鹏)
责任编辑:赵芹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