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张艳欣 旭伟)“张法官,在您的帮助下,艾克森公司的问题都已顺利解决,为表达谢意,公司特意做了一面锦旗,委托我送给您,您看什么时候有空,我去法院遇您?”
十一长假后的第一天,张艳法官就收到了一条当事人的微信,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对张艳法官的感激之情。
回顾艾克森公司案件的办理经过,张艳记忆犹新,那时她还在民一庭工作。
该案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2月,艾克森公司将坐落于张郭镇五星村的某厂房及附属设施转让给被告,并与其签订《厂房转让协议书》及《房地产转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被告需于2月6日支付全部价款430万元及用电账户余额99357元,艾克森公司同时将房地产交付被告。厂房交付后,被告却仍拖欠着99357元电费及10万元房款。2022年年初,艾克森公司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房款并返还电费及相应利息。
答辩期内,被告提起反诉,提出并不是不想支付这部分钱,而是艾克森公司至今没有配合其完成案涉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张艳查明艾克森公司转让给被告的厂房系从另一公司受让所得,该公司当初只是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给艾克森公司,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客观上艾克森公司确实无法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给被告。如果该案按照双方约定依法作出判决,碍于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艾克森公司肯定无法顺利履行。
但纠纷总要解决,几经思考后,张艳决定约双方到法院做最后的调解。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不停歇地调解与反复确认磨合,最终双方就本反诉内容达成了一份包含九项条款、多个细节的调解协议。调解约定,艾克森公司自行到自然规划局等部门注销案涉土地使用权证,被告在注销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付清房款及电费。注销完成后,被告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案涉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这样原告艾克森公司拿到了全部房款及电费,被告也没有了将来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后顾之忧。
调解书送达后,艾克森公司积极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启动案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程序的义务,但却因为种种历史遗留问题注销程序始终无法成功启动。无奈之下,该公司又多次电话联系张艳法官请求帮助。就这样,刚做完纠纷双方的“调解员”后,张艳又成了艾克森公司与自规局等部门的“中间人”,不停地与双方进行沟通联系,协助解决注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终于,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9月下旬,该案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程序成功启动,艾克森公司也如约收到了拖欠已久的房屋转让款项。
10月9日上午,在兴化法院立案大厅,一面写着“为民解难事,温情暖人心”的锦旗如约送到了张艳的手上,而这,已经记不清是她今年收到的第几面锦旗了。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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