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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养殖,村民有“约”——安丰法庭指导制定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3-09-28 10:41:33 来源:中国报道

9月25日,兴化法院安丰法庭庭长沈玉秀应邀参加东倪村村民代表大会。大会讨论通过了由安丰法庭指导制订的《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村规民约》,并在村务公示栏向全村村民张贴公示。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大闸蟹行业协会理事长刘元春到会指导。

东倪村地理位置优越、气候环境适宜、水产养殖发达,流转养殖面积达4040亩,从事养殖的农户有128户。近年来,随着兴化地区的大闸蟹、龙虾等水产品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加之电商直播带货成为趋势,一批又一批村民进入了水产养殖的行列。但是,水产养殖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废水废物乱排乱放、饲料蟹药五花八门,使得水质下降、水体富营养化的情况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当地水产养殖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安丰法庭经过充分了解水产养殖各个环节的运作,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针对东倪村的实际情况,指导制订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村规民约。该村规民约着重于强调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把污染防治融合到养殖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安丰法庭在护航本地区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开展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已经逐渐形成以水产养殖为核心的司法服务体系,本次针对污染防治的村规民约将是构建和谐村居、无讼园区的又一块重要拼图。

刘元春表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不断提高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兴化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身体力行,实地走访调研,到蟹塘边、市场上、养殖户家中,为村民们打磨出一份有针对性、有可行性、有专业性的村规民约,为东倪村水产养殖行业的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循环上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文/李雨欣 图/欣旭伟)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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