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涟水辖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来到航骊码头、东鹏、新星水泥厂等港口码头,围绕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使用、污染物排放处置、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和内业台帐资料相关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经检查,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总体良好,防污管理意识持续提升。同时,检查组组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各港口码头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扬尘、污水等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涟水交通执法大队将继续同多部门联勤联动,坚持指导服务与从严执法并举,进一步加强港口码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港口码头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落实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吕绍锐)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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