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金湖法院在银涂镇红湖村举行全市首家“共享法庭”揭牌仪式。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运林,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新珍,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镇(街)政法委员及“共享法庭”服务站试点村(居)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由县法院宝应湖人民法庭庭长李月琴主持。
活动现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运林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新珍共同为“共享法庭”揭牌,并与参会人员一起观摩“四屏一网”视频联动操作演示。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杜新珍宣读了全县“共享法庭”建设实施方案。
李运林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的20周年。成立“共享法庭”,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的积极尝试,政法各单位、各镇(街)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认识“共享法庭”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中来,强化平台推广使用,推动形成全域覆盖、全面运用的良好局面。要强化沟通协作,将“共享法庭”建设作为“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最小单元,安排专人做好分片联系、指导建设等工作,定期会商解决工作难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消解于当地。要强化宣传形成品牌,深入挖掘并及时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经验做法,讲好基层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推动形成更多“小切口大牵引”的生动情景,切实将“共享法庭”项目打造成具有全市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张海霞 陈功)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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