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2点,海门法院执行干警到扬州执行某公司与秦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涉标的达500余万元。
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秦某名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的房产。法官抵达了执行房屋的所在地,组长张胜舜通过对执行房屋结构的简单观察,发现该案的实际情况与自己先前所做出的判断有所出入,为了能够更加的了解本案的相关细节,更好的完成本次任务,于是在等待当事人到达的过程当中并开展了走访调查。
随着向周围群众的不断了解并结合案件的信息,对于此次执行案件组长心中有了初步的判断,此次执行案件并非是一个简单的腾房后拍卖处置的案件。随即,一名蓝衣男子来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随即向其了解情况,但还未交谈几句,该蓝衣男子即与执行干警发生了言语冲突,在其激烈又愤怒的语言表达中,执行组了解了其中原委。
该处被查封房产登记产权人为:陶某(占比49%,案外人)、被执行人秦某(占比51%,本案被执行人)。然而两人并不相识,该房产原系陶某单独所有,系扬州市某著名学区房小区。2021年,被执行人秦某为了即将入学的孩子上学考虑,经蓝衣男子即中介介绍与陶某相识后支付了部分费用,将上述房产过户登记至现状。然而未过多久,因被执行人秦某的生意资金链产生问题,被该案诉讼中保全查封,直至今日判决生效后即将进入处置阶段。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罕见,简而言之就是花钱“买”学位。因为政策的要求,该行为涉及了不动产权的变更登记,其实存在较高的风险。执行组一方面对被执行人秦某及涉事中介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另一方面安抚了案外人陶某的情绪并且晓之以理地耐心解释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最终案外人陶某激动情绪渐渐地平息下来。随即被执行人秦某及中介当即表明态度,坚决配合法院工作,尽可能尽最大努力,降低案件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双方当事人的配合下,案件顺利的进入到了下个议程——制定解决方案。
最终经过权衡各方当事人的利弊,各方达成了一致协商方案,由法院依法对此处查封房产组织询价、拍卖。案外人陶某以共有权人身份报名参加竞拍并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被执行人秦某及中介负责资金筹措帮助案外人陶某竞拍回该房屋。最终再由法院对拍卖款项予以分配处置。
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突破了常规的强制腾房的方式,而是结合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具体情况灵活执行,解决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同时,也体现了执行方式的多元化和人性化。(张胜舜 吴新竹 张林)
责任编辑:赵芹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