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接申请人举报电话,被执行人在淮安市某某小区11号楼103室,请立即安排出警!”
8月24日8:30,淮阴法院执行热线电话接线员接到当事人举报电话后,第一时间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吴振宇,告知执行线索。
8:32,执行小队集合完毕,驾车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
“咚咚咚”
“谁啊?”
“我们是淮阴法院执行局的,我是你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吴振宇,请开门配合执行。”
然而在该院执行法官表明身份后,原本有人应答的房间里,不再听到声响,大门依旧紧闭。
这时申请人提醒法官,被执行人家的阳台有一个自己开的前门,屋内人迟迟不开门可能从前门逃走。执行干警随即兵分两路,堵住前后门。
当执行干警赶到前门时,被执行人正好打开前门准备出逃,被执行人员堵个正着。看实在躲不了,被执行人的丈夫方才开门让执行人员进屋。
承办法官经释法、询问后,见被执行人并无还款意向,随即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到达法院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起初被执行人表示无力还款,后又提出以物抵债,申请人均表示不同意,法官便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
10:30,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被执行人通过家人以及朋友借款60000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并交纳了执行费,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淮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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