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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践行三提升,异地扣车划上圆满“句号”

发布时间:2023-08-31 15:58: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高温酷暑,执行无阻。高港法院执行局以“践行对党忠诚,提升政治定力;践行为民情怀,提升宗旨意识;践行清廉操守,提升纪律作风”为主题,开展“三践行三提升”活动,只要胜诉权益未兑现,执行工作的脚步就不停歇。

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张某某以车辆为抵押与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抵押合同》,此后逾期未予清偿。融资租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判决生效后向高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张某某送达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但张某某一直未予履行。

2023年6月13日上午,高港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反映该车辆的具体位置就在徐州市睢宁县王集镇。接到线索后,我院一方面与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系,向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另一方面组织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位置所在地。

到达现场后,睢宁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调配法警与高港法院执行干警协同执行。在现场,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某因涉及多项债务,已将车辆卖给案外人李某某使用,但车辆并未过户。经过我院执行干警现场释法说理,案外人李某某主动交出车钥匙和行驶证。由于天色已晚,该车辆被暂时扣押到睢宁法院内。

李某某的家属周某得知上述情况后,立即带领亲戚朋友将近七、八人赶到睢宁法院,声称该车辆是花费十万多元购买的,绝不能就这样拖走。高港法院干警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的理念,在睢宁法院执行接待室向周某等人详细告知车辆权属登记、查封、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释明权利救济途径。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解释,案外人情绪依旧非常激动,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甚至扬言要将八十多岁的父母接到法院来,随时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为避免矛盾激化,经合议庭讨论,该车辆暂时由睢宁法院代为保管,高港法院执行干警记录下周某的联系方式,再次告知其可以通过执行异议等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回到高港法院后,执行干警多次与案外人电话沟通,释法说理的同时,告知其妨碍执行的严重后果,最终案外人没有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近日,该车经过6个小时的拖运,跨越350多公里,顺利从睢宁县运送到泰州市高港区。下一步,高港法院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发还申请执行人。(季鹏)

责任编辑:赵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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