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房难”一直是法院资产处置中的一大难题,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执行工作的进展,8月25日,靖江法院邀请了泰州市人大代表和靖江市政协委员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同时还邀请了靖江融媒体记者全程摄像见证执行,并通过智慧靖江骥直播平台向社会直播。
上午8时45分,靖江法院执行局十余名干警按照既定计划整装待发。在局领导动员讲话之后,和靖江市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赶赴现场。
戴某与包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包某支付戴某货款11.6万余元,本院审理过程中,保全查封了包某名下位于靖江市虹桥城市花园的住宅一套,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查控,未发现包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2023年7月28日,本院裁定拍卖包某名下的房屋,并在房屋张贴了查封公告、迁出公告,责令其于2023年8月11日前迁出。到期仍不迁出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内容包括停水、停电、强制破门、强制清场等。但到期后,包某仍拒不迁出,8月18日,本院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靖江市供电分公司、靖江市华汇水务有限公司、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其协助停止向包某名下的房屋供电、供水。集中执行当天,当执行法官和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包某的妻子顾某在家中,向执行法官哭诉并不了解包某欠款的情况,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她会劝说包某主动清偿债务,并主动向法院签署保证书,如果不能清偿会主动将房屋清空交由法院拍卖,希望今天先不要进行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
本次集中执行共采取集中断水电措施7处,有2处当事人已经向法院出具了保证书,承诺还款期限并保证限期迁出,另1起案件正在协商中,其余案件本院将依法推进资产处置的进程。下一步,靖江法院将有针对性地运用预罚款、预拘留、预纳失、预限高和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等柔性执法手段,以及罚款、拘留、纳失、限高和断水断电、清空腾房、涉嫌拒执犯罪的予以移送侦查等强制措施,力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王霞)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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