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集中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交执法函[2023]115号)要求,8月29日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港口和港区船舶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到红日港务有限公司和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分别检查了两家港口码头场地及相关设施雨污水收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随后又对停靠在港口的船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流程情况和闭环管理情况。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一边听取人员介绍,一边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对一些存在污染物处置不及时、污染物接收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现场进行了现场反馈,并要求尽快落实整改。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涟水交通执法大队出动执法艇两艘,执法人员12名,检查两家港口企业、船舶12艘。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全面提升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
下一步,涟水交通执法大队将进一步把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巩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梁浩)
责任编辑: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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