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强国的基石,保障青少年交通安全是守护希望,成就强国梦的关键所在。为了保护青少年上下学交通安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南京师范大学暑期实践调研团队特意联系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的张法官,就针对青少年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7月25日,团队成员申雨辰与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张法官进行了会面访谈。本次访谈主要围绕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裁判难点以及建议期许开展。通过访谈团队了解到,关于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事故并不多见,一方面是因为中小学附近有很多警示牌和减速带,另一方面大多数司机也都尽到了注意义务而减速慢行,实际上真正涉及刑事案件水平的交通安全事故很少。
但是,案件少并不能代表案件就能得到很快的解决,裁判难点常常成为法官形成最终心证的决定因素,而“责任分配”则是这类案件裁判难点。通常情况下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但是在学校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时,情况会更为复杂。在此情况下,还需要考虑学校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家长的监护义务,这又使得责任分配更为困难。在谈及学校对提升校门口安全保障制度是否负有责任时,张法官结合实务经验认为“学校对提升校门口安全保障制度负有一定的保障责任。特别是在日常的教学生活当中,应当融入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
最后,针对中小学生未来上下学交通安全制度的完善,张法官指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问题,不能光靠社会监督,学校宣传或是司机自觉,而是应当加强各方合作,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上下学环境。”
由此可见,保障中小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而法律则是保护其权益免受侵害的最后屏障。(申雨辰)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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