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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学子赴扬州市开发区公安局访谈实录

发布时间:2023-08-23 15:50:44 来源:中国报道

为了进一步了解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南京师范大学“奉公守法,度权以绳”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调研团的成员于7月20日前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公安局,就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进行访谈。接受访谈的张局长对于团队成员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就公示平台和渠道、公示内容、监督流程等问题与团队成员进行了交流。

为了避免信息公示混乱、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扬州市开发区公安局并未开设其他平台的账号或者通过非官方渠道。行政处罚的内容均会在全省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江苏公安及时进行公开,并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

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到扬州市开发区公安局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相对人为未成年人、涉及国家安全等7种绝对不能公开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下都会公开。同时,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的同时会同步审核公示内容,做到尽快公示、绝不拖延。张局长提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在行政处罚公开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行政处罚公开后,江苏公安这一公示平台会自动发送信息告知相对人并屏蔽不适合公开的信息。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公安机关在进行信息公开时仅保留当事人姓氏,对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进行公开,隐去相对人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社交账号等内容。

通过各方努力,行政处罚公开工作的进展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未来,扬州市开发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公开程序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听取人民的呼唤,成为让人民满意的公安机关。(居楷然)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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