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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齐心,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23 10:22:58 来源:中国报道

反对家庭暴力对于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设立给予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人们希望和力量。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可以得到法律上的保护,限制施暴人接近自己,并为自己和家人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也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情况,7月24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暑期实践团队——“妇女权益保护视角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适用探究”暑期实践团队有幸邀请到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花庄村支书衡书记进行相关实践访谈。本次访谈由团队队长李舒贤主持,团队成员叶紫炫参与。访谈内容包括基层家庭矛盾处理方式和反家暴宣传措施、村内家庭暴力存在情况等多方面展开,从基层干部视角的视角提供了诸多实践经验。

衡书记首先从村内家庭矛盾处理体系出发,直观地对村内制度性措施予以了说明。他提到,村里有妇联主席、网格员、微网格员、生产组长等形成的网络体系。整个村被分为三个网格,每个网格的网格员需要每天挨家挨户进行走访巡查。若发现矛盾,微网格员将上门进行调解。如果问题较大,微网格员无法独自解决,则报告给网格员、妇联主席进行协调,倘若事情仍然无法解决,则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除此以外,村民发生矛盾时也会第一时间告诉村委会,主动找微网格员倾诉。村里也会设定法律顾问、流动法庭等,方面村民走司法途径维权。

他认真地指出,宝应县花庄村尤其重视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工作。首先,结合上述的网络体系,微网格员、网格员、村民组长、村干部经常开会讨论强调相关内容,维护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并与微网格员、网格员等人签订协议,要求他们对村里相关事件负责。第二,村集体积极与公安局、妇联等部门进行合作:村里设立社区民警,设有警民恳谈会,派出所召集群众代表进行培训、宣传;上级妇联会召集村里的妇女主任开会,宣传反家暴相关内容。最后,对村民的宣传渗透在平时的文化艺术生活当中,比如通过送戏下乡、文化汇演等活动,将反家暴等内容结合其中,进行宣传。

最后,衡书记谈到,村内几乎不存在家暴情况。只要有村民出现家庭暴力的苗头,村里就会及时跟进,主动介入,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允许发生重大事件。这与村集体的倡导、宣传以及反家暴网络体系关系密切。可见,发挥社区优势对于反家庭暴力意义重大。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加强贯彻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只有形成强大的合力,才能共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陆晶)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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